一、科研项目经费报销流程
二、科研项目经费报销资料提交要求
【资料提交地点】
学校科研项目经费报销资料的提交在成都校区财务部办理,办理地点为:西区1号楼6楼财务室或东区126办公室。
【纸质资料提交要求】
请按如下要求提供科研项目经费报销纸质资料:
1. 费用报销单:各校区财务室均可领取,填写范例详见下图。请注意部门负责人一栏由审核流程的部门负责人签字,校区负责人由苟兴才签字,财务审核由陈平生签字。
2. 报销凭证:电子发票打印大小为A4纸的一半(纵向一半),禁止过大或过小,必须是PDF源文件打印,禁止截图或图片打印。付款截图为1/4 A4纸大小,打印后不裁剪,完整A4纸,凭证打印范例详见下图。每张发票背面需报销人签字,报销票据应按要求分类整理粘贴在原始凭证粘贴单上,并在粘贴单右上角写明凭证张数和金额。具体票据粘贴要求详见《报销票据粘贴指南》。
3.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表中经费开支科目按照科研项目实际支出填写。A4纸打印提交,需科研管理人员签字,填写示范详见下图。
4. 科研经费报销申请流程:流程内容A4纸打印提交。
【其他注意事项】
1. 项目负责人需在科研项目结项后90日内发起“科研经费报销申请流程”,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2. 所有发票须由国家税务局监制并印有“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票据,同时加盖票据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抬头单位须为“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且有纳税人识别号。
3. 科研项目经费只限项目组成员使用,发票中有不能直接证明为项目组成员使用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 办公用品、图书资料、印刷等报销时需附明细,使用打车软件产生的交通费需提供行程单,定额发票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并附盖章的收据、送货单或收银条等,差旅费的报销需提供出差事由(如参加会议的需将会议通知原件附在原始凭证背面)。
5. 所有票据和证明材料的日期均需在科研项目起止日期内(以立项、结项证明文件为准)。